关于开展上海中医药大学2008年度立项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2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提高教学工作水平,推动中医药课程的建设,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开展,培养、建立我校的教材编写队伍,决定开展校2008年度立项教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教材选题原则

  教材的选题必须与专业相结合,与课程相对应,能体现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和适用性,更好地为学校教学服务。

  1.在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中重新整合的新兴、边缘、交叉学科或课程,能体现学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成果,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在国内同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教材;

  2.基础较好的双语教材、积极探索应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如PBL教学法)所编的专业课教材或加强实验、实习技能和临床技能训练的教材;

  3.目前正在使用、制作比较精良、有较好基础和特色、在国内本学科中尚未开发、经加工可以正式出版的电子教材;

  4.目前没有其它合适教材可选用、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开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试验教材; 

  5.在学校教学改革中立意较新、视角独特的选修课教材;

  6.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比较成熟、经过两年以上自编教材使用、进一步修改后能正式出版的教材。

  7.原来基础较好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及“九五”教材等可根据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修订后再版。

  二、立项教材编写要求

  申请编写的教材原则上必须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材优先:

  ⑴具有学科专业优势、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

  ⑵能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⑶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有较广使用面和明显教学效果的教材;

  ⑷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编写的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教材。

  2.下列教材原则上本次暂不受理:

  ⑴可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与重点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编写。

  ⑵2003年至今已承担主编或副主编国家级、市级和相关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的教材编写任务的课程(含新世纪、新世纪修订版、精编、案例式、“十五”及“十一五”规划、留学生双语、人卫版研究生教材等系列),本次不再编写。

  3.教材编写大纲要求

  申报立顶教材必须同时附教材编写大纲,要求做到:

  ⑴教材编写必须依据本门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教学计划和课程基本要求为基础,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⑵所编教材要求树立精品意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求体现中医药特色、学科特色与专业特点,坚持科学性与适用性的统一,在内容、模式、体系、结构及表现方法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⑶教材内容的安排必须与相关课程密切配合,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修订教材应注意删减比较陈旧的部分;教材编写字数应与教学时数相匹配,原则上每学时为3000字左右。

  4教材原则上必须当年脱稿,以近期即将出版、正在编写或酝酿成熟准备编写的教材为宜。

  5.本着编、选、用并重的原则,学校鼓励主编与其它学校相同学科和课程的合作。

  6.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材工作条例》的规定,立项教材编写实行教材编写复审和退出机制,对个别必须调整或其它因素的确无法完成的项目将采取措施,依据专家组意见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该项目。

  三、立顶教材形式范围

  1.形式

  文字教材、电子教材或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同时规划。

  2.范围

  以本科教材为主(包括配套的电子教材),兼顾研究生、高职高专及实验实训、教学辅助教材等。 

  四、立顶教材时间经费

  1.时间

  2008年度教材立项时间为2008年3月,结题时间原则上为2009年3~4月。

  2.经费

  学校将对每个立项教材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⑴2007年度立项教材数原则上为5~8项,其中:文字教材每项资助0.7万元,多媒体教材每项资助1.2万元;其它形式教材资助额度另行通知。

  ⑵经费用途及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五、申报编写人员基本条件

  1.主编

  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

  ⑴本科以上学历,副高职称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有较好的协作精神,在教材编写过程中,能独立编写教材的50%以上内容,负责教材的统稿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⑵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好教学效果、较强文字表达能力、丰富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在该领域中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具有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充分准备的资料,且目前正在从事该课程教学工作。

  ⑶具有专著或教材编写经历者优先。

  2.参编人员

  原则上应为讲授本课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

  3.目前教材编写尚未结题的老师(含多媒体教材和另有主编职责编写任务的教材),本次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立项。

  六、申报办法和时间

  1.凡申报立项教师的教师,必须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立项教材申请表”。申请表在下列网站直接下载:

  校内地址:http://192.168.120.20/jck123456

  校外地址:http://222.44.47.138/jck123456 

  无法下载申请表的教师可直接到教材科拷贝或领取。

  2.文字教材必须同时附教材编写大纲、教材部分章节样稿。

  3.多媒体教材必须同时附教材编写大纲和教材脚本部分样稿及原基础课件(部分)。

  4.新开设课程必须同时另附本课程教学大纲。

  5.表格、内容和大纲一律用电脑、激光打印机重新打印。表格名用三号宋体字,内容用五号宋体字,大纲用小四号宋体字。表格、大纲及样稿或基础课件一式一份(必须经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于2月25日前交教材科,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信箱:chenhy101@163.com。

  6.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进行核查和分类,组织校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立项。

  7.所申请教材立项后, 主编将另行签订教材编写、出版协议书,制作与编写要求、经费资助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将按《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材工作条例》办理。

  校级立项教材是国家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的补充,也体现了学校课程和专业建设的特色,从一方面反映了学校科研和教学的水平,非常重要。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部门的特点、优势和需要,结合本部门开设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情况,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认真组织本系部教研室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科研背景的高水平教师讨论、酝酿,确定人选,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立项教材(2008年度)申请表.doc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