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22

  

关于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课程建设立项流程:教学处下发申报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申报、遴选后上报教学处――教学处组织专家论证――反馈、公布立项名单。

  

    已获校级精品课程以及上一年度优秀课程项目无需另外申报,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滚动资助项目申请表》后,自动列为下一期的课程建设项目,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滚动经费资助。

  

 

  

:本期滚动资助优秀项目包括历年已结题的课程建设项目

  

 

  

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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